1.本品為對癥治療藥,自我用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,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,如癥狀不緩解,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2.
對本品及其他解熱、鎮痛抗炎藥物過敏者禁用。過敏體質者慎用。3.
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癥狀,應停藥并咨詢醫師。4.必須整粒吞服,不得打開或溶解后服用。5.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(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)。6.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。7.腸胃病患者使用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8.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:60歲以上、支氣管哮喘、肝腎功能不全、凝血機制或血小